《异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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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端的权利-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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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看上去实在微不足道。从西班牙海岸直迄濒临北海的大陆,英伦三岛也不能例外,基督徒们为了基督更大的荣耀,把无数异端付之一炬。在“真正教会”的名义下(这样的名义多得数也数不清!),成千上万手无寸铁的人被拖往刑场,烧杀,斩首,绞死,溺毙。诚如卡斯特利奥在《论异端(De haereticis)》里所说:“且莫说屠杀了如此之多的马,便是如此之多的猪,每个王侯都会以为蒙受了巨大损失。”然而,既然遭屠戮的不过是男人女人,甚至没有人费心数一下牺牲者的数目。于是卡斯特利奥叹道:“我真怀疑,世界历史上是否还有哪个时期,像我们的时代一样血流成河。”

    然而几百年来暴行不可胜数,却总会有那么一件,看上去不比旁的暴行坏,但显然激得起沉睡的良心。杀死了烈士塞尔维特的火焰,是当时最为夺目的信号;过了两百年,吉本还要宣称,这一次牺牲带给他的反感,远超过天主教宗教法庭大规模的火刑。用伏尔泰的话讲,处决塞尔维特,那是宗教改革干下的第一次“宗教屠杀”,也是第一次公然抛弃那伟大运动的基本观念。就新教教会而言,“异端”这词本身便荒诞不经,因新教是要求每个人均有权解释经义。因此起初,路德、茨温利和梅兰克森全都宣称,他们强烈反对使用暴力手段,来对付他们阵营当中倾向于逾规越矩的人。路德便说:“我不喜欢死刑,纵然罪有应得也是如此;而这事件令我警觉,因它创下了一个先例。所以,我无法同意,将那般江湖郎中判处死刑。”他讲起话来,总是那样精辟:“异端绝不能以武力压制消灭,而只能以上帝的言语辩驳。因异端实属精神领域,无法动用尘世的火与水冲洗干净。”而如若做得到,茨温利甚至更会强调,在此类事件上面反对动用任何形式的世俗武装,反对使用任何的暴力。

    然而这般为新教条战斗的人们,既然同时要将自己建成个“教会”,很快便认识到那个旧教会当局早已熟悉的道理——以长远计,没有武力,就保不住权力。结果,为避免那迟早难免的决定,路德提出了一项妥协,企图将“异端”与“煽动”、“抗议者”与“叛乱者”区别开来——他之所谓“抗议者”,指的是单单在精神与宗教事务方面与改革派教会意见不合;而所谓“叛乱者”,便真正“扰乱了和平”,他们向既定的宗教秩序提出挑战,还企图变革社会的秩序。对后者,诸如他之以为倾向公有的再浸礼派,他便主张官方动用暴力来镇压。然而改革派教会的早期领袖,绝无一人肯走上决定性的一步,把任何持不同意见的自由思想家委诸刽子手。当宗教革命家们为着信念与教皇和帝王展开战斗,他们便宣称自己是在为人最神圣的权利而战,这还不过是昨天的事情——于是起初,仿佛难以想象竟会建立新教的宗教法庭。

    然而当加尔文烧杀了塞尔维特,他便走出了划时代的一步。宗教改革曾经为“Freiheit des Christenmenschen”(基督教徒的自由)战斗,却给他迅即结束了性命。千百年来,如若单单因为坚持自己对基督教义的解释便将人活活烧杀,天主教会为着自己的荣誉,本也往往是踌躇不决,难以下手;加尔文却比天主教会走得更远。他的个人统治才不过二十年,便靠烧杀敌手建起自己的精神暴政;从道德观点观之,这行为或可比托圭马达的所有罪行更令人憎恶。塞尔维特之被杀,非因他是个无神论者,因为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他遭到牺牲,只因他拒绝了加尔文的一些论点。几百年后,日内瓦的自由市民为自由思想家塞尔维特建立了纪念碑,于是靠把塞尔维特说成“时代的牺牲者”来替加尔文开脱,只能是徒劳无益。蒙田便处于那个时代,卡斯特利奥也处于那个时代。绝非彼时的盲目愚昧,把塞尔维特送上了火刑柱,而全因加尔文的个人暴政。愚昧迷信,缺乏诚信,或许称得上某一时代的表征;然而对一件特定的不端,却要由他自己对这桩罪行负责任。

    塞尔维特刚遭牺牲,义愤的情绪便迅速增长起来。甚至加尔文的官方辩护士德?贝采也要承认:“那可怜人尸骨未寒,是否应该惩罚异端的刻毒争论便开始出现。有些人认为,他们自应镇压,但不宜处死。还有人认为,应将他们委诸上帝的惩罚。”可见德?贝采,平素对加尔文的所作所为本是称颂有加,对此也不免沉吟难言,则加尔文的其他朋友,势必更加犹疑不决。梅兰克森自己便曾对塞尔维特破口大骂,现在也给他“亲爱的兄弟”这样写:“教会感谢你,以后也将感谢你。日内瓦的官员处死这渎神者,堪称义举。”甚至还有个狂热的学者,名唤马斯库勒斯的,竟适时地写了首赞歌——一遍遍唱什么“trahison des clercs(此等教士搞背叛)”。然而衷心的赞扬惟此而已。苏黎世、沙夫豪森以及其它的宗教会议,远较日内瓦的希望来得缺乏热情。从原则上讲,他们固然会觉得,那般“过于狂热的”分裂派合该恐吓;绝无疑问,他们也会兴高采烈,因这是第一次新教的“信仰之举”,第一次消灭不信奉国教者,况且又不发生在他们的土地上,而要由约翰?加尔文承担这可怕决定的恶名。

    但是,且莫说这般相同信仰的人除去怯懦的赞美而外便一事无成——他们很快便听到了反对的声音。当时最杰出的法理家弗朗索瓦?博杜安明确表示道:“我以为,加尔文无权对宗教教义的问题,开一个刑事诉讼的先例。”还不仅整个欧洲自由思想的人文主义者义愤填膺,许多新教教士也公然宣称自己的反对。沃特距离日内瓦大门不过一小时之遥,却因伯尔尼霸主的保护得免加尔文的奴役;于是这里的教士便在布道台上声称,加尔文对塞尔维特的处置,既反宗教,又违法律。而在日内瓦,加尔文也只能动用警察之助消弭批评。一位妇女公开宣称塞尔维特乃是为耶稣基督的缘故殉难的烈士,因而遭到监禁;另有个印刷商坚称市政当局判决塞尔维特,是出于一个独夫的意志和愿望,他因此也遭监禁。一些外籍的著名学者索性愤然离开日内瓦,因这城市既然建立了专制暴政,威胁了思想的自由,他们再不能感到安全,只好尽快逃离该城。没过多久,加尔文便不能不认识到,塞尔维特的殉难,对独裁统治而言,要比之那西班牙学者的生命和著作更其危险。

    加尔文对任何形式的抵触都颇为敏感。尽管在他的统治之下,日内瓦人唯谨唯慎,然而透过钥匙孔和紧闭的窗户,依然有抱怨传了出来,叫这独裁者发现,他的自由民们已经绝难抑制自己的愤怒。然而错已筑下,便是全能的上帝也无法挽救。既然逃避行为的后果已绝不可能,在加尔文,顶好挺身而出面对此事,公开说出他自己的责任。起初他的攻势何其带劲;而今不觉之间,却不能不退居守势。朋友们众口一词,认定既然塞尔维特已经付之一炬,加尔文总该替他那“信仰之举”找些理由才是。于是他勉强上阵,决计用塞尔维特事件给世界“启蒙”,便为烧死那异端写了一篇辩护辞。

    然而在塞尔维特事件当中,加尔文感到理亏;而人若理亏,纵然他强词夺理,也难免理不直气不壮。因此非常自然,他那本名叫《捍卫三位一体的真正信仰,反对塞尔维特的可怕错误》的书,给卡斯特利奥说成这独裁者“在双手还滴着塞尔维特鲜血的时候”写就,便成了他的著作当中最软弱无力的一本。加尔文自己也承认,他写这书时“tumultuarie(心烦意乱)”——那是说,正是紧张不安,仓促草成。他召集日内瓦的全体教士,跟他一道在宣言上签名,好叫他们也分担些责任;这适足以表现出,在被迫采取守势的时刻,他只觉得自己的地位何其动摇不定。给人看做谋杀塞尔维特的教唆者,令他好不难堪,于是在这声明当中,便拙劣地把两种相反的观点揉在了一起。一方面,加尔文既受到普遍不满的警告,希望将责任推给“当局”;另一方面,他又要证明市行政会完全有权消灭像那西班牙人一样的“魔鬼”。他仿佛个最温文尔雅的人,对一切暴力都坚决反对,于是他那书里满是在谴责天主教宗教法庭的残酷,说它们判决真正信徒时也不提供辩护的机会,而后便用最野蛮的方式将他们处死。(“那末你又怎样?”后来卡斯特利奥质问他道。“你又指定过谁替塞尔维特辩护?”)叫人目瞪口呆的是他竟说,他曾私下里尽力令到塞尔维特心境高尚。(“Je n'ai pas cessé de faire mon possible; en secret; pour le ramener à des sentiments plus saints。'我私下里不断努力,尽量引导他的情感走向崇高。'”)他声称,实际上是市行政会不理睬他要求宽大的意愿,坚持判处死刑,还坚持如此残酷的处决方式。然而加尔文自称替塞尔维特所做的努力,一个杀人凶手替他的牺牲者所做的努力,是“如此的私下”,竟无人相信这纯属虚构的故事。卡斯特利奥便轻蔑地列举了下面的事实:“首先是你的‘规劝’彻头彻尾的就是谩骂;其次,你把塞尔维特投入监狱,那西班牙人直到被送上火刑柱活活烧死,也未曾离开监狱一步。”

    这样,加尔文既要洗净塞尔维特殉难一事上他个人的责任,同时又必得炮制出尽可能最好的证据,好开脱“当局”的罪责。和平时一样,若是为镇压进行辩解,加尔文总是能言善辩。他坚称,容许每个人有自由畅所欲言,这是最不聪明的事情(“la liberté à chacun de dire ce qu'il voudrait”),因这样一来,享乐主义者、无神论者跟蔑视上帝的人都将要由衷高兴。必得宣示给人的,只有那真正的教条——或换言之,便是日内瓦的教条。这样的审查制度,绝不意味着对自由的限制。(不容异说的暴君们永远乞灵于同样的一套逻辑谬论。)“Ce n'est pas tyranniser l'Eglise que d'empêcher les écrivains mal intentionnés de répandre publiquement ce qui leur passe par la tête。(此非要对教会进行束缚,而是防止那般居心险恶的作家公开散布自己的想法。)”若我们还能相信加尔文和他那些应声虫的话,则谁说出与独裁者不同意见的权利遭到限制,他受的并不是什么强迫;他得到的待遇公平正当,这是要“为上帝更大的荣耀”立一个榜样。

    加尔文必得对自己弱点进行的捍卫,还没有包含镇压异端的问题,因这样的做法,是很久以前新教从天主教手里抄来的东西。真正的问题在于,掌权的人是否有权利杀害观点不同的人。在塞尔维特案中,加尔文自始便坚持这一权利,如今他的任务便是替这一行动辩解。他自然要在《圣经》当中找理由,竭力表明他的行为乃依从着“更高委任”的规定,服从于“神圣诫命”。便是这更高委任,便是这神圣诫命,引导他将塞尔维特从世上翦除掉。然而他从《圣经》里找不到可靠的例证,因《圣经》从未谈过“异端”的问题,而只是提及“渎神者”。可塞尔维特,是在火焰当中也要不断呼告耶稣之名的,可见他从不信奉无神论。加尔文永远急于征引《圣经》里能为他所用的一切辞句,却宣称“当局”所拥有的“神圣义务”,便是根除所有持颠覆(他自己的)当局观点的人。“诚如一个平常人,遇见教堂遭人玷污,或他的好友忤逆了上帝,他若不拔剑相向,势必当受谴责。则一个王侯,遇见恶行加于宗教,若视同无睹,这样的怯懦何其恶劣!”当局手中的利剑,当用于“上帝的荣誉”。因为以“saint zèle(虔诚圣徒)”之名挺身而出,其正确性早经证明过。要捍卫正统的宗教,要捍卫真正的信仰,便只能中断血缘的维系,放弃仁慈的统治。当撒旦驱策着人们背弃“真正的”宗教,纵然他是你最接近的好友,也必得将他消灭。“On ne lui 'Dieu' fait point l'honneur qu'on lui doit; si on ne préfère son service à tout regard humain; pour n'épargner ni parentage; ni sang; ni vie qui soit et qu'on mette en oubli toute humanité quand il est question de battre pour sa gloire(人若因他'上帝'的作为而自觉有负于他,便绝不欲喜悦关乎人性的一切。事关为他的光荣而战,人必绝不顾及亲朋、家庭与生命,放弃一切人道的温情)”——读到这样的文字,不禁令我们毛骨悚然。加尔文以其骇人的直截了当对我们讲,他眼里的虔诚,单单是为教义(他的教义!)的缘故压抑“tout regard humain(关乎人性的一切)”,这便是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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