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乾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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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乾盛世-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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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反击或掠夺性的战争,同样给游牧等少数民族带来灾难。因此,历代二十六史中充满了中原王朝与塞外,或与南疆等少数民族进行战争的记录!    
    自战国时起,为防御北方“夷狄”等族的入侵,各国始修各自的军事防御工程——长城。而燕、赵、秦等位居北方,首当其冲,都沿自己的疆界,修筑了长城。秦并六国,天下一统,匈奴屡屡南下,构成严重威胁。秦始皇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开始营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工程之一——万里长城。它以燕、赵、秦三国长城为基础,把它连接起来,向东西两个方向伸展:西至甘肃河西走廊的西端,临界瀚海;东至辽东,与渤海湾相接,东西万余里。这道万里的长墙,如一道无限伸展的篱笆,大体沿农业区的边缘,将广阔的草原和一望无际的瀚海——戈壁大沙漠隔离在农业区之外,也就把“三北”的游牧民族和渔猎诸民族隔断在汉民族聚居区之外。自此,这道万里长城把中国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并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地理观念,所谓“内外”之分、塞内塞外之别,关内关外之辩,都是以长城为限隔的。中原王朝常自称“中国”,也是针对长城以外的游牧民族而言的。


第三部分修德中外一家(2)

    长城的修筑,从根本上说,反映了古代农业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对立,也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产方式的对立。秦始皇主修长城,不过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反映了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质言之,是春秋以来“华夷之辨”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的产物。    
    秦始皇创行的中央集权制的大一统和万里长城这两份丰厚的遗产,被历代完好地继承下来。历代以不断加强的中央集权制,坚持大一统的政治理想,牢牢地固守长城以内的广大农业区,以长城为军事防线,布兵设防。自秦以后,历两汉、北齐、北周、北魏、隋、唐、辽、金、明等王朝近两千年而不衰。即使少数民族如鲜卑、契丹、女真等入主中原,也都沿袭汉人修长城,防御其他游牧民族进袭中原,侵夺其政权。    
    明以前,所谓农业区与游牧区的对立,实际是中原王朝与“三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及其政权的矛盾和斗争。长城之存在,是在中国境内为华夏农业民族所设的保护区。因此,在治理和统辖上,对其“内外”确有分别。大体上说,在长城以内的广大地区,由中央王朝实行直接的统治,即派官置署,驻军为守,百姓直接向国家缴纳赋税,以时服役,应召入伍等。对长城以外的广大地区,还有南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历来实行“因俗而治”的传统政策,其办法是,由中央任命当地少数民族的酋长、部长或首领为官员,一般都采取世袭制,父死子继,世世为官。如,唐在东北黑龙江地区设黑水都督府,后由大祚荣氏建渤海国,其君主由唐朝钦命;明在东北开原(今辽宁开原)以北至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亦照内地,实行卫所制,任其酋长为都指挥使等职。在北部的蒙古地区,永乐时,封其大酋长为王,其他小酋长或部长,也以明朝的官职如都督同知、指挥、千百户等职“敕赐”。谷应泰:《明史记事本末》,“西人封贡”,补编卷3,1561~1565页。他们也以得到朝廷封赐为荣,不时上疏请求给予封赐,朝廷出于怀柔,一般都慷慨赠予。最具实质内容的是,按朝廷规定,以时朝贡,向中央贡纳法定的“方物”,而一经“贡使绝”,则意味着双方关系的破裂。    
    明以前,历代所行的这种朝贡制,实际是间接统治的方式,如历朝说的“羁縻”之策。此种体制,颇类现代的民族“自治”,但较之今天有同样的自治权、自主权。他们除了向中央纳贡,保持名分上的隶属关系,而在本区域则拥有一切权力,特别是拥有武装力量,其征发、调遣皆出自他们之令。因此,他们同中央王朝关系较为松散,中央对他们没有严格的制约力,如双方关系理顺,互有往来,朝贡如时,否则,他们就同中央脱离关系,完全自行其是。历代同周边民族关系时好时坏、少数民族时顺时叛,大抵皆由此而来。    
    鉴于历史与现实的考虑,历代皆重长城,以它作为国家安全之保障。长城以土石之功,自然经不住经年累月的风雨冲刷,因此,为它维修,补修,也就成了历代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为修长城而耗费国家资财,弄得民穷财尽,而招致亡国事例的屡见不鲜。秦始皇征发30万民夫筑城戍边,兼以其他重役,仅15年就亡国了;北齐五次大修长城,天保六年(555年)征调了180万人,创历史最高记录,却也只有27年而亡。短命的隋朝在其存在的30余年中,竟有7次大修长城,人数最多的一次是在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强征了100余万人,“死者十五六”《隋书》“文帝纪一”,卷1;“突厥传”,卷84。以上参见《康雍乾经营与开发北疆》,4~6页。!明朝从建国伊始就修长城,全面增修、扩建,历二百多年而不衰,直至亡国前夕,即崇祯后期还在修!其修城持续之久,工程之坚固、宏伟,可谓空前绝后!长城再坚固,并没有阻挡住蒙古骑兵的铁蹄践踏,更没有挡住后金(清)屡次进关!明为修长城及其驻防军队的饷银,国家资财半已耗去,国库空虚,民财尽净,国亡遂无法避免……    
    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无数的血汗,是两千年间中华民族前赴后继的伟大创造。说她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当之无愧。    
    长城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否认的。特别是已远远超出军事的价值,而凝结成为中华民族的博大精深的精神和创造力。但是,万里长城的历史局限,或者说,长城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前面已经提到,长城以一道长达万余里的长墙,如一道藩篱,把中国隔为南北两部分,即把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隔离开来。由此而形成的内外之分的传统的政治观念,不能不影响到中国的真正的全面的统一。同时,也限制了内地与边疆的交往交流。因为历代都限制北方少数民族自由进入内地,在和平时期,正常情况下,他们朝贡的人数都受到限制,互市贸易也须定点定时举行。这种内外的严格限制,不能不影响到中国历史的进程。一句话,中国的“大一统”,多民族国家的形成,都受到了限制,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历史发展到清代,直到圣祖时,才破两千年间陈旧而古老的传统观念,罢修长城,撤长城之防御,在“中外一家”的思想指导下,长城内外初步实现了“大一统”。    
    圣祖不修长城的思想,是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提出来的。这年五月,他刚刚举行过漠南蒙古与喀尔喀三部蒙古的盛大会盟,才返回北京。工部衙门批复古北口总兵官蔡元请求修理古北口一带的残破长城的奏疏,呈交圣祖批准。于是,圣祖向大学士们发出指示:    
    


第三部分修德中外一家(3)

    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敢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如古北、喜峰口一带,朕皆巡阅,概多损坏,今欲修之,兴工劳役,岂能无害百姓。且长城延袤数千里,养兵几何,方能分守!蔡元见未及此,其言甚属无益,谕九卿知之。《清圣祖实录》,卷151,20~21页。    
    圣祖这段话的中心意思,明确说明治国靠“德”而不靠山川的险峻,不靠长城。总结历史的经验,长城是靠不住的,只有“修德安民”,则“邦本”自固。修长城之议,还在顺治十七年间(1660年)六月,浙江道监察御史李振宜就曾提出过。当时,“自西宁以抵宣(化)大(同)等处,长城数千里,皆颓败已尽,士卒单弱,防御空虚”,以至蒙古人随便出入长城。《清世祖实录》,卷136,6页。但因国家财政困难,无力修缮,此议没能实施。这种主张还停留在以往防蒙古的旧观念。而这时又提出修古北口长城,遂被圣祖明确拒绝。    
    在此之前,早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圣祖第二次东巡时,途径山海关,以《蒙恬所筑长城》为题,赋诗一首:    
    万里经营到海涯,    
    纷纷调发逐浮夸。    
    当时用尽生民力,    
    天下何曾属尔家。圣祖:《御制诗集》初集,卷6。    
    此诗,对秦始皇修长城而亡国给予了尖锐的嘲讽,并说明不管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把长城修筑得何等坚固,都无法保障国家的安全。    
    圣祖写过类似的诗,还有不少,兹不一一引述。他所表达的思想是深刻的,其认识水平确实达到了时代的高度。当然,认识到长城已失去军事价值,反为国家所累,并非他一人。在他之前,约一百多年前明嘉靖时,曾任蓟辽总督的刘焘就修长城的问题,发表了尖锐的见解:“长城之设,古为无策,其在今日,何以谓之有策乎?是以修筑益急,而虏患日炽,钱粮益耗,而士马益疲。”《明经世文编》,卷305,3227页。斥长城为无用,大概刘焘为第一人吧!他还是从军事上说的,如果历代至明代不修长城,如何防御或从根本上解决游牧民族南下的问题,他也没有灵丹妙药,简言之,还没有找到一个更好的替代办法。他当时愤俗疾呼,并没有被皇帝和诸同僚阁臣所理解,所以,明朝还是加紧修长城,直修到亡国时为止。    
    比较之下,圣祖对长城的认识,更具体,更深刻,尤其与刘焘不同的是,圣祖决策,不再修长城,确已找到了替代办法,这就是“修德安民”,筑成一道思想的“长城”,较之土石之功的长城更坚固、更持久!    
    这里,关键的问题,一是圣祖突破了两千年间因长城而形成的政治地理的传统观念,除内外之分的界限,视为一体;二是圣祖破除汉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华夷”之限,实现“要荒总一家”的政治理想。我们从中国无数的历史事实中看到,周边的少数民族对“中华”一向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向心力(同时也存在一种离心力),所谓“倾心向化”,构成了历史的和时代的主流。他们仰慕中原物华天宝,迫切要求同中原内地进行交流。如,明嘉靖时,每年两次从长城喜峰口处验放蒙古入贡的贡使人员,仅限300人,但每次来人都不下“三五千人”,“云集口外”《经世文编》,卷304,3208页,“刘带川边防议”。,可以想见当时朝贡之盛!前述噶尔丹于康熙二十三年九月,遣使3000人入贡,大大超过法定200人入贡的限制。为谋生计,或向先进的农业区流动,亦造成游牧民族的向内迁徙。以顺治十七年(1660年)为例,据报:陕西洮岷一带,“蒙古阑入者将十余万人,已历有年,近来或耕种于其地。”《清世祖实录》,卷136,6页。这些事例,在各代都有,反映了北方少数民族内向的强烈趋向。问题是,历代包括清初,都对他们进入长城给予了严格限制。这种严内外之限的政策常常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因而引发出矛盾,进而导致武装冲突。    
    满族以世居长城外即东北地区的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便不再把她的同族人限隔在长城以外;而对其蒙古人也视为一家,实行“中外一体”之策。这比起历代汉族统治者的“华夷”的观念,无疑是一个进步。元灭金和南宋政权,入主中原,北方无“敌国”,自不必设防,但她实行优待本族人、歧视“南人”和汉人的政策,不过是颠倒了“大汉族主义”的政策,表现出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也是错误的。


第三部分修德中外一家(4)

    圣祖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对蒙古人有一个正确认识。他说:“蒙古游行之地,防之不可胜防”,不能指望防御一地就能解决全部问题,关键是“控驭蒙古有道”,若“控驭无道,则何地不可为乱!”《清圣祖实录》,卷183,23页。具体说,“朕中外一视,念其人(指蒙古人)皆吾赤子,覆育生成,原无区别。”《清圣祖实录》,卷184,13页。因此,对蒙古一体“豢养”,施以“厚恩”,使之“皆款塞来归”。《清圣祖实录》,卷183,30页。这就是以德以恩固结其心,就难以发生祸乱了。这里,突出表现出圣祖的国家概念已突破以往以长城为限的狭隘观念,把“大一统”发展到长城以外的广大的“三北”地区,将其置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前述康熙三十年多伦会盟,将喀尔喀蒙古即漠北蒙古按漠南蒙古的模式,进行编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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