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2-明清宫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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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2-明清宫廷档案-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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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风无力百花残”。在朱由校眼皮底下,妃子、选侍死的死,“丢的丢”,朱由校竟不闻不问。客、魏又把手伸到外朝,“挟天子以令诸侯”,“知府一堆泥,同知一块土”。忠勇直言的大臣,忧心如焚。杨涟上疏弹劾魏忠贤:“宠极则骄,恩多成怨。”一口气儿列举了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朱由校置之不理。一来二去,客氏和魏忠贤茅塞顿开:皇上断子绝孙,对咱们可是好事一桩,尽可“逾墙钻隙,李代桃僵”啊!张皇后身怀六甲。魏忠贤指使宫女,暗中投药,使皇后流产。


第四部分 三个女人一台戏第八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7)

    比起明代后宫醋海波澜的惊心动魄,清咸丰年间妃嫔间的明争暗斗,颇耐人寻味,有时简直如同儿戏。    
    “官大一级压死人”。有一次,咸丰皇帝奕和一个妃子饮酒作乐,耽误了视朝。兰儿摆出贵妃架式,向那个妃子兴师问罪,又是斥责,又是罚跪。奕很尴尬,嘻皮笑脸地向兰儿赔不是,为那个妃子求情。代价当然是多照顾照顾兰儿了。    
    由于兰儿忌宠,奕玩得不痛快;又值太平军势如破竹,攻城略地,烦心事儿太多,“颇怀信陵君醇酒妇人意”。他暗中派心腹之人,四处寻觅汉族美女,以充下陈,嘱咐心腹:“苟得可人儿,虽娼犹可。”心腹献江南美姬数人,“上大悦”,“立赐金帛”。圆明园牡丹春院,本是兰儿的“发迹”之处。兰儿初期伺奉奕,两人常在这里花前月下,粘粘乎乎。如今,这里被奕的新欢占据着。她们个个善媚、工歌舞。奕不知道是舍不得兰儿,还是故意气她,不时带着她到牡丹院来,观舞听歌,让兰儿眼睁睁地看着他与美姬们调情。    
    兰儿在自己心上放了一把刀,不扫奕的“兴”。她善于从“战略”上考虑问题,搞的都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大手笔。她没有把皇上拉回来,反而把皇上推了出去。“你不是好这口吗?”兰儿想,“我就让你玩个够!”她也派出去心腹之人,四出选美,献给皇上,让那帮小蹄子争奇斗艳,混战一场,“互相残杀”。    
    没有“我主沉浮”、“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信心和气魄,哪个敢使“欲擒故纵”这一招儿?要说慈禧太后这个人,也确实有两下子。她在清宫纵横捭阖五十多年,别说后宫那帮老娘们儿,就是前朝那些大老爷们儿,也都被她摆弄得滴溜溜地转。没有点儿真格的,还真不行。    
    奕宠爱的“四春”中,杏花春被“姐妹”们称作“欢喜佛”。奕酒劲儿一上来,谁也不敢劝,当然谁也劝不了。但是,只要杏花春一见驾,在奕面前撒撒娇儿,他就能很快平静下来,转怒为喜,顺势把杏花春揽在怀里,一边调笑,一边说:“你就是朕的如意珠!”偶尔,这服“醒酒药”,也有失灵的时候。奕不买杏花春的账,继续胡折腾。这时,杏花春就装出一副可怜相,眼巴巴地瞧着奕,一言不发。瞧着瞧着,奕会突然转怒为嗔:“你个小妮子,也有害怕的时候啊!”于是,奕酒疯中止,说笑如常——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类似的情形多了,杏花春被“姐妹”们当作救火的消防员。人家杏花春并不持宠而骄,从来不与“姐妹”们争风吃醋。她唯一的爱好就是攒钱。要想让我“灭火去”,先把银子拿过来!她攒了很多钱,还总是在“姐妹”们面前哭穷,锱铢必较。“姐妹”们讨厌她,却又离不开她。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她真能救你一命!    
    杏花春这么出风头,兰儿心里很不舒坦。姜到底是老的辣。兰儿琢磨出一个“对症下药”的办法,找来几个“姐妹”,陪杏花春赌钱。最初几回,杏花春连战皆胜,大把大把的银子,收进了腰包。“这个致富的门路不错。”杏花春兴高采烈,成天追在人家屁股后面,找人家赌钱。这回就没那样的好事了。杏花春战则必败,越输越想往回捞,越捞越输。头几次输了,杏花春都及时结账;再输,舍不得掏现钱,一律“记账”,说好了一块付。    
    兰儿原想治治这个小妮子,让她输个倾家荡产,杀她的锐气。想不到,等到债台高筑,达到数千两白银时,杏花春赖账,一个子儿也不掏。“姐妹”们吵得不可开交时,皇上来了。问清了缘由,奕说:“别吵了!按大清律法,赌债不算债,用不着付。”“姐妹”们傻眼了,脑瓜转得快的申辨:“那她赢我们的,也得吐出来!”从杏花春口袋里往外掏钱,就等于割她的心头肉。双方又争吵起来。奕眼珠子一瞪:“吵什么吵?不就是那么点儿破银子么!杏花春输的钱,朕来付!”奕嘱咐杏花春:“以后别跟她们玩儿了!傻了吧叽的,人家合伙算计你,你还不觉景!”    
    杏花春没听皇上的劝告。她想:“赢了是我的,输了是皇上的,不玩白不玩!”“姐妹”们找她赌钱,她绝不推辞,赢了,自己收起来;输了,让她们找皇上要去。兰儿给“赌友”们出主意:“趁皇上喝高了,当他面儿讨债,看杏花春怎么交待!”出乎意料,奕搂着杏花春,“心肝宝贝”的,一通叫个不停;转脸把一腔邪火撒到“姐妹”们身上,把她们骂了个狗血喷头。杏花春欠的银子,皇上也不说给了。没打着狐狸,还惹了一身骚!“姐妹”们一个个灰头土脸的。    
    光绪皇帝载湉的大姨子,嫁给泽公作福晋。泽公娶了个小老婆,冷落了福晋。福晋向大姑、慈禧太后哭诉了几回,没起作用。她想:“我就不信治不了你!”按规矩,获太后的赏,得把赏物摆在堂屋正中桌子上,向赏物叩头谢恩。福晋编瞎话儿,向大姑告了一刁状:“泽公对赏物不肖一顾,光顾着和小老婆闹腾了!”太后一听,就“炸”了,命令把泽公赶出泽公府,由福晋“主持工作”。福晋守了多年活寡。太监们给她起了个外号,叫作“活人妻”。直到慈禧太后死了,隆裕太后才赦免了这个妹夫,让他当了“部长”。


第四部分第九章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

    明代实行分封,公开建储;清代秘密立储,“正大光明”和暗箱运作,和谐一统,展现“德性的面貌,荒唐的姿态,时代和社会的痕迹”,演绎一部“形象化的历史”。    
    常言道:无情最是帝王家。归根结底,就是让那个“天下第一把交椅”闹的。“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    
    莎士比亚老先生写了大量的现实主义作品,有一部分是反映王室争权夺位的血淋淋的情景的。评论家们了解内情。他们说:千万别把莎老头的作品仅仅当作“戏”看,而是“可以当作那个时代的一部分形象化的历史来读。”最为国人熟知的《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给自然照镜子”,让人们“看德性的面貌,荒唐的姿态,时代和社会的痕迹”——弟弟害死哥哥,侄儿杀了叔叔,哈姆雷特王子也不免一死。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上演的黑白影片,译名叫《王子复仇记》。故事结尾,在军乐和礼炮声中,人们为哈姆雷特举行葬礼,并且预言:他如果当上国王,肯定会成为一个英明的君主。    
    既然是预言,那么,也就同样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哈姆雷特重演父辈的悲剧。    
    古代某些阿拉伯国家,曾一度实行由皇族中的年长者继承大宝的制度。这样一来,可就有热闹瞧了。如果年龄最小的男性成员“官瘾”特重,“忿而无度量”,就不得不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一个个地除掉排在接班人队伍前面的叔叔、哥哥;“乱”的程度,便可想而知了。到十五世纪,他们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把皇储关在深宫中,保护起来,直到继位的那一天,再解除幽禁。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易卜拉欣苏丹两岁开始“蹲禁闭”,二十四岁“获释”;苏莱曼二世被关了三十九年,欧斯曼三世在深宫中一呆就是半个世纪。    
    土耳其帝国的王位,父传子继,跟中国的规矩如出一辙。看看中国皇室的“血泪史”,就可以想像到,他们遇到的麻烦肯定也少不了。    
    秦二世为了巩固“不义之位”,大肆屠兄杀妹。曹操的儿子曹丕,找碴儿杀弟弟曹植,“相煎何太急”。隋炀帝弑父害兄,唐太宗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宋太祖赵匡胤在“烛光斧影”中丧命,其弟赵光仪继位,封侄儿赵德芳为“八千岁”,多少有点儿“忏悔”之意。成吉思汗为了登上汗位,诛杀义父九族;皇室内部经金戈铁马,火拼厮杀四年,元世祖忽必烈才得以继承皇位。明成祖朱棣舍得一身剐,把侄儿拉下了马。    
    尧是个明白人,一再辞“三患”,以为“多男子多惧”,死前把大位传给了“驸马爷”舜。要是皇帝只有一根独苗儿,就会减少许多麻烦。可是,埃及有句格言:多子多孙的老爷们儿才是快乐的。本来就僧多粥少,中外皇帝们还要自寻烦恼,拼着性命追求多子多孙。    
    明代皇室成员与日俱增。明代“著名”科学家徐光启,万历三十二年中了进士,崇祯五年任内阁大学士、礼部尚书,著有《农历全书》、《几何原本》等。据他推算,每隔三十年,宗室人口就能翻一番。朱元璋登上皇位初期,封为亲王、郡王和将军的儿子、孙子等,共四十九人,宗室总共不过五十八人;永乐年间增至一百二十七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达一万九千六百多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有八万多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专吃闲饭,还享有种种特权。明初规定,亲王每年供米五万石,钱两万五千贯;郡王年供米六千石,钱两千八百贯;公主供米一千五百石,钱两千贯。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深感“子孙众盛,俸给弥广”,不堪重负,遂改为亲王年供米一万石,郡王两千石,公主和驸马两千石。    
    《清实录》记载,康熙皇帝玄烨子嗣众多,有子、孙、曾孙,共约一百五十多人。    
    树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抛开朝野想过皇帝瘾的人不说;光是皇室内部的一枝儿,就有这么多人眼巴巴地盯着那个金銮宝座,人脑子打出狗脑子来,在所难免。本是同根生,“宁有种乎”?谁怕谁?父子、兄弟之间,一个个都乌眼鸡似地互相看着。    
    明清皇帝不得善终的,还比较少见;皇子不得好死的,却大有人在。围绕着接班人问题,那种时而剑拔弩张,时而暗流汹涌、隐晦微妙的父子关系,着实令人目瞪口呆、毛骨悚然。    
    名不正则言不顺。皇家最讲究“正名”。皇后生的儿子叫作“嫡传”,为“正规军”;妃嫔生的儿子,叫作“庶出”,是“杂牌军”。明初确立的分封制度规定:“元子不并封”。即皇后生的“元子”(嫡长子),册立为“皇太子”,作为皇储留守京城;其他皇子“封王”,到外地去任职。    
    按照这个规定,哪位皇子继承大统,是“天生”的,靠的是“运气”,其他皇子只能认“命”。万变不离其宗,清代仍遵循古已有之的“嫡传制”。    
    制定这个制度时,皇帝想得很美:无论如何,也能鼓捣出来一个“嫡传”!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规划没有变化快。明中后期,皇帝基本上无嫡出;清代嫡出更少。有意思的是,作为元配,有些人当“王妃”时,生儿育女,挺像回事儿的;一当上皇后,生育能力就下降了,甚至完全丧失。这或许是因为,元配多由父母撮合,先结婚后恋爱,而后宫中新人辈出,又都是皇帝自己选拔的;皇帝喜新厌旧,广种薄收,皇后那边“天旱少雨”。这种情况和民间的一夫多妻家庭差不多。包办婚姻重“德”,纳妾重“色”,元配夫人有权无职,守活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有些个皇帝本来就弱不禁风,还管不住自己,纵欲过度,不堪重负。    
    “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现象,也不容忽视。清代皇室选择皇后,好在亲戚中打主意。近亲结婚,要么弄出一帮闺女,要么干脆啥也不生。有的皇帝可能是“天阉”,瞎忙活半天,颗粒无收。    
    这样一来,讨说法的人可就多了。同是“庶出”,一脉相承,谁比谁差?于是,夫妻之间,“姐妹”之间,兄弟之间,明争暗斗,刀光剑影,无所不用其极。大臣、太监、宫女、外戚,也跟着凑热闹。到了这种时候,相当部分的人,才不管你什么“国本”不“国本”呢!他们想的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斗到最后,脱颖而出者,怎么也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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