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从陀斯妥也夫斯基到沙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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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从陀斯妥也夫斯基到沙特-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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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有点滑稽;这是固执。我想,“我必须固执!”一种莫名的快感侵占了我。

    他们来提我,把我带回那个军官面前。一只老鼠从我的脚下窜出去,我觉得满好玩儿的。我转过来对其中的一个政工军官说:“你看到那只老鼠吗?”

    他不回话。他是阴沉沉的,摆着严肃的面孔。我很想笑,但是我忍住了,因为我怕我一旦笑出来就收不住了。那个政工留了一把胡子。我还对他说:“你该刮胡子了,傻瓜。”我觉得他让胡子长满了一脸,样子很可笑。

    他顺脚踢了我一下,我就闭嘴了。

    “喂,”那矮胖的军官说:“你想通了吗?”

    我好奇地望望他,好象他们是稀有的昆虫似的。我告诉他们,“我知道他在哪里。他躲在墓地里,不是在地下藏骨所就是在坟场工人的小屋子里。”

    这是开玩笑的。我要看到他们站起来,绑上腰带,匆忙地发命令。

    他们跳了起来。

    “走!

    毛利斯,你去罗贝斯中尉那里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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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2存在主义

    派十五个士兵。“那矮胖子说:”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我就让你走,要是你跟我们开玩笑,我就要你的命。“

    他们在慌乱中走了,我却平静地在那几个政工的看守下等候着。我一想到他们搜索时的那种表情,我就想笑。我感到自己昏乱而狡猾。我想象他们把墓石一块块地抬起来,然后又把藏骨所的门一个个地打开。我想象这种情景,好象自己是另外的一个人;我这死囚却成了主角,这些留着胡须的政工,和这些在坟墓间奔跑着的穿制服的军人;这一切都富有戏剧性。一个半小时以后,那小矮胖子一个人回来了。我想他要下命令枪决我。其他的人一定还留在墓地里。

    他看着我,脸上却没有一丝受愚弄的表情。

    “把他带到大院子里去,和那些人放在一起,”他说。

    “等到军事演习过后,法庭会决定他的命运。”

    “那么他们不……不枪毙我了?……”

    “现在不了,以后的事,不管我的。”

    我仍然不明白,我问说:“但是为什么……?”

    他耸耸肩,并不回答,于是士兵就把我带走。在大院子里,有一百来个囚徒,女人,小孩,和几个老年人。我开始绕着中间的那块草地走,我感到迷糊。中午,他们让我们在餐厅吃饭。有二、三个人问着我。我一定认识他们,但是我没有回话;甚至干我还不知道我在那里。

    傍晚,他们又送了十来个新囚徒到院子里来,我认得加西亚,他是个烘面包的师傅。他说,“你运气真好,没想到你还活着。”

    “他们判了我死刑,”我说,“然而他们又改变主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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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

    “他们在下午两点钟时逮住我的。”加西亚告诉我。

    “为什么?”加西亚并没有从事于政治活动。

    “我不知道,”

    他说。

    “他们把所有想法不一样的人都抓起来。”他放低声音说,“他们逮住了葛里斯。”

    “我抖了起来。什么时候。”

    “今天早上。他变傻了。他在星期二离开了他表兄弟家,因为他们发生了争论。

    很多人要留藏他,但他不愿麻烦别人。

    他说,‘我想躲到伊比达家,但是他们都被捕了,所以我就躲到墓地里去’。“

    “到墓地里去?”

    一切东西都在旋转着,我发觉自己坐在地上:我笑得这么厉害,眼泪都笑出来了。

    (二)

    “自我蒙骗”

    1。自我蒙骗和撒谎。。。。。。。

    人类不仅是诸负元①由之向世界显露的存在物(being)

    ,并且能够在有关于他自己的事情上采取否定性的(negative)

    态度。在导论上我们曾界定意识为“一种存在物,它的本性乃是去质询其本身的存在,这个存在包含着一种异于它自己本身的存在。”现在我们已经审查过“质询”的意义,因之我

    ①Négatités,沙特用语,意指那些掺合着负面性与正面性的人类经验,如缺如,改变,他人,厌拒,懊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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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2存在主义

    们可以代以这样的公式:“意识是一种存在物,它的本性是去意识它自己的是之非是。”

    譬如说:用某种禁止或否决的方式,人类可以把一项未来的超越否决。然而,这种否决,是无法核定证明的。我的意识并未被限定只去思考一项负元。它在自己的本质中,将自己建立为对某种可能性之灭除,而这种可能性又可能是其他人类实体将之做为它的可能性而加以投射的。为了这种原因,世界上必然产生出一种“否”

    (Not)

    ;奴隶对主人的第一项认识,就是把他视为“否”

    ,一个想逃跑的囚犯,看到监视他的狱卒时所感到的也是同样情况。甚至有些人(譬如看门人,工头,守狱)的社会实在性就独特地是这种否,他们从生到死,在世界上就仅是做为一个否。另外某些人,为了将这个否做为他们主体一部分,就把他们的人格建立为一种永久的否定。这乃是席勒(Scheler)所称之为“恼怒的人”的意义与作用——恼怒的人,实质上,即是否。然而仍旧有更为微妙的一些行为,对它们的描绘,可以引导我们更深远地进入意识的内里。讽刺即是其中之一。在讽刺之中,讽刺者消除他在同一行为中所确立的东西;他让我们相信以便不相信;他用肯定来否定,用否定来肯定;他创造一个正面性的东西,然而这个正面性的东西除却它的否定之外什么也不是。如此一种对于自我的否定态度,使我们可以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对于一个有可能性否定其自身的人,其天性我们究竟应该怎么说呢?然而,普遍地讨论“自我否定 态度是离题的,可列入这个标题之下的行为种类过于分歧多端,我们只能试图守住它们的抽象形式。我们最好能选择并审查一个已经被确定的态度,它对于人性实况具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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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义,并且它具有如此性质,就是,意识不但不把它的否定向外面导引,反而转向它自己。这一种态度,在我看来,就是自我蒙骗(mauvaise

    foi)。

    人们时常把这种态度同欺诈混为一谈。我们说某人显示出自我蒙骗的征记,或说他对自己谎骗,犹似这两者毫无区别。我们会很甘愿承认自我蒙骗就是一种对自己的谎骗——而我们仅将自欺及欺人加以区别。谎骗是一种否定态度,这是我们都会同意的。然而这个否定并不是朝向意识自身;它仅是标向超越。谎骗的本质,意含谎骗者实际上完全具有它所隐瞒之物的真象。一个人对于他自己所不知的事物不会谎骗;当他散播一项错误,而他自己是这项错误的受骗人之际,他并非在谎骗;当他自己把事物弄错之际他并不是在谎骗。

    谎骗是一种愚弄性的意识,在谎骗者自身之内肯定着事物的真象,在语言上却否定它,并且否认这种否定。这种双重否定态度是立足于超越;它所表白的事实是超越的,因为它不存在,而第一重否定乃是立足于真象;这即是说,立足于一种特殊形态的超越。相应于自己对事物之真象之肯定,我所使之发生的内在否定,乃是立足于言辞;即是说,立足于世界上的一种事素(event)。

    更且,谎骗者的内在意向是肯定性的;它可以作为判断的对象。谎骗者意图欺骗,并且不想向自己隐瞒这种意图,也不掩饰意识的半透明性;相反地,当须决定从属行为的时候,还要求助于它。对所有的态度,他显然用着一种校准控制。至于他夸示诉说真象的意图(“我绝不想欺骗你,这是真的!我发誓!”)——这一切,当然,只是内部否定的目标,谎骗者自知这并不是他的意图,这个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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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存在主义

    只是被表演,被模仿,它是他在疑问者的眼前所表演的角色的意图,然而这一个角色,正因为是不存在的,乃是一种超越。如此,谎骗并不把当前的意识之内部结构演示出来;它的一切否定都朝向外在目标,而后者由于此一事实,就被移开了当前意识。因之谎骗无需特别的本体论上的基础,而一般对否定所做的解释,在谎骗的情况中是无需改变而真实有效的。当然,我们已经把谎骗的理念做了一番描绘;无可置疑,谎骗者多多少少总是他的谎骗的牺牲品,他使得自己一半相信它。然而这类一般形式的谎骗,也是对它的降格的看法;它们所代表的是欺诈与自我蒙骗的中间项。谎骗乃是一种超越行为。

    谎骗也是海德格所称之为“与同存在”

    (Mit-Sein①)的一种通常现象。它预设我的存在以及他人的存在,我为他人而存在,以及他人为我而存在。

    因之我们没有困难可以主张,一个谎骗者必然是在全然明澈的状态下来投射他们的谎骗,并且对于谎骗,对于他加以改变的事物之真象,他必然具有完全的了解。很显然,使他把他的意图向他人隐藏的,是不透明原则,而他人会把他的谎骗当作事物的真象。意识由于谎骗而确定它以一种隐藏于他的性质而存在;为了自己的利益,我的意识将我本体论上的双重性加以利用,这个双重性即是我自己以及在他人眼中的我自己。

    假如自我蒙骗实际上是对自己的一种谎骗,如我们所已说过的,则情况就不可能相同。确实,实行自我蒙骗的人是

    ①意谓“与他人共处于世界”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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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主义103

    在隐藏一件不愉快的真象,或把一种愉快的非真象呈现作真象。因之自我蒙骗具有欺诈的外形结构。然而使一切意义发生改变的是,自我蒙骗是我对自己隐藏了事物的真象。因此欺骗者与被欺骗者的双重性在此处不存在。自我蒙骗,相反地,本质上意含着一个同一的意识。这并不是说它不能象其他的人性实况一般被“与同存在”所界定,而是“与同存在”仅在其把自身呈现为一种处境时才能唤起自我蒙骗,而这种处境是自我蒙骗所允许越过的;自我蒙骗并非由外而来达到人性实况。一个人并非遭受他的自我蒙骗;他并非受它感染;自我蒙骗并非一种状态。而是意识将其自身受制于自我蒙骗。

    此处必然具有一种原本的意图以及自我蒙骗之投射;这种投射,意含对如此的自我蒙骗之领悟,并意含一种前—反省(Prere-flective)的(对于)意识(之)了解①,即是:其自身将自身受制于自我蒙骗。因此,首先由之产生的后果是,做谎骗的人与被谎骗的人是一个同一的人,因此它意含着,做为欺骗者的自己,在我的能力之内必然知道那事物的真象,而此真象对于为一个被欺骗者的我而言,是隐瞒的。

    更且我必须非常确切知道事物的真象,以便小心地隐藏它——而这并非在两个不同的时刻,设若时刻不同,则我们将重蹈类似双重性的覆辙——而是一种同一的投射之合一结构。然而,如果做为谎骗之条件的双重性被压制了,则谎骗如何还

    ①沙特早在Being

    and

    Nothingness一书中,就把“对某物之意识”

    一类的表词中的“之”

    放在括弧中,以表示在意识同其所意识之物间没有真正区别。

    他提醒我们,意识同知识绝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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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存在主义

    能得以维持呢?

    在这一项困难之外又另加一项困难,这是由整个的意识半透明性而来的。那将自身受制于自我蒙骗的东西,必然意识(到)它的自我蒙骗,因为意识这一存在即是对存在之意识,因之,在外表上看来我必然处于真诚(god

    faith)之中,至少就我意识到我的自我蒙骗而言是如此。然而,如此则这整个心理体系就毁灭了。事实上我们必须承认,如果我处心积虑地、讽嘲性地试图谎骗自己,我必定全然失败;谎骗退缩,并在我的注意之下瓦解;“我在对自己谎骗”的意识从后面而来毁灭了它,这种意识,无情地以一种本质条件的身份,在我的投射行为中安稳地把它自己建构起来。

    于此,我们发现到一种消散现象,这现象是仅存于且仅经由它自己的分化而存在。确实,这些现象是常见的,并且我们会看到在自我蒙骗之中具有一种“消散”

    ,很明显,它不断在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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